









剩餘庫存20本
本「保安監督制度」是指製造、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30倍以上場所之業主應指定專人(即保安監督人),接受適當的講習訓練,依自身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特性訂定「消防防災計畫」,並依據該防災計畫實施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自主檢查、自衛消防編組演練、員工安全管理教育訓練、消防安全設備維護、防火避難設施及用火用電設備使用管理監督等,以保障該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安全。
第 一 章 消防常識
第一節 燃燒之理論
第二節 火災之概念
第 二 章 火災預防
第一節 公共危險物品之管理對策
第二節 用火、用電防火管理對策
第三節 縱火之防止對策
第四節 地震火災之防止對策
第 三 章 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及操作要領
第一節 消防安全設備之檢查與維護
第二節 消防安全設備的使用要領
第 四 章 自衛消防編組
第一節 自衛消防編組要領
第二節 自衛消防活動要領
第三節 自衛消防訓練要領
第 五 章 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法規介紹
第一節 立法及修法說明
第二節 法規內容介紹
第 六 章 危險物品理化特性及標示
第一節 危險物品理化特性及火災預防
第二節 危險物品災害特性及滅火要領
第三節 危險物品標示
第四節 危險物品鑑定
第 七 章 危險物品儲運安全基準
第一節 裝載危險物品相關法令
第二節 安全資料表(SDS)介紹
第三節 搬運與處置安全規定
第 八 章 危險物設施檢查及操作要領
第一節 位置、構造、設備基準之檢查要領
第二節 安全管理檢查要領
第 九 章 場所施工安全基準
第一節 危險設施檢查要領
第二節 施工中防火管理對策
第 十 章 危險性工廠之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
第一節 工廠火災分析
第二節 共同性問題檢討及改善對策
第三節 落實火災預防措施
第四節 強化災時緊急應變能力
第十一章 消防防災計畫
第一節 消防防災計畫內容
第二節 消防防災計畫範例
第三節 實例操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