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科目 | 一、書面審查50% 二、口試50% |
口試 標準 (資格) | 本考試分為兩階段考試。第 1 階段採資料審查方式,依各領域考生成績擇優通知各領域擬錄取人數之 3 倍參加第 2 階段考試;第 2 階段考試採面試方式,相關規定最晚於口試前 1 日於本系網站公告。 |
書面資料描述 | 繳交資料不予退還,請自行留存副本。 (一)簡歷自傳:A4 格式繕打 2 頁以內。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 1 份(需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 (三)作品資料:近 3 年內個人學術論文、相關設計、創作成果、專題製作或作品賞析資料等(限 30 頁內);可併送個人設計之音、影像資料(本項資料需附 2 頁內之 作品清單,請註明:名稱、規格、年代、特色及操作方式等)。作品資料請 繳交智慧財產切結書(格式請參見附件 7)。 (四)其他資料:得獎記錄、創作自述、研究及讀書計畫及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五)注意事項:上述各項書面資料 1 份,除歷年成績單、智慧財產權切結書外,得以電子 檔案燒錄製作 DVD 格式光碟(限 1 片,考生應自負光碟在一般電腦可讀性 之責任),裝入資料袋內予以彌封並於彌封處加蓋私章或簽名,逾時將不再收件且已繳交之資料不接受抽換,亦不接受親送繳交資料。 請於 106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郵戳為憑)前將資料審查繳交資料裝入資料袋,務必於寄件 信封封面加註報考領域別(互動科技領域、遊戲設計領域、創意設計領域),以掛號郵寄、 宅配或快遞方式寄送至: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數位科技設計學系(10671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2 段 134 號)。 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該項成績以 0 分計算,亦不受理退費。 |
成績 計算 | 一、書面審查50%: 1、個人經歷及自傳、讀書或研究計畫、大學歷年成績單:50% 2、個人作品集、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50% 二、口試50% 1、專題作品說明及問答 50% 2、先備知識及專業能力 50% 三、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1.口試 2.書面審查 |
報考 人數 | 37* |
招生 名額 | 一般生 : 15 一般在職生 : 甄試生 : |
錄取人數說明 | *報名人數:互動科技14人、遊戲設計13人、創意設計10人 |
選考國英描述 | |
報考資格限制 | |
學費 | |
簡章說明網址 | |
系所簡介網址 | http://dtd.ntue.edu.tw |
其他 | 一、考生依選考領域分別錄取互動科技領域 5 名、遊戲設計領域 5 名及創意設計領域 5 名,但得 視成績採不足額錄取,其名額可互相流用。其中一領域錄取不足額時,所餘名額得由其他領 域考生流用。 二、本系碩士班僅招生區分領域,各領域錄取入學後,適用同一課程架構。修課與指導教授選 定事宜均依系上規定辦理。 三、本系碩士班歡迎電機、機電、資訊、多媒體設計與商業設計等相關學系學生報考外,亦歡 迎其他領域(如:玩教具設計或教育相關等)學生報考,惟應注意本系碩士班課程屬性;錄取 之考生須遵守本系碩士班相關選課及修業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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