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中原大學
室內設計學系
| 考試 科目 | 一、作品集30% 二、口試70% |
| 口試 標準 (資格) | |
| 書面資料描述 | 1.大學或專上歷年成績單(含名次及百分比)。 2.作品集(國內外競賽得獎作品/參與工作坊、設計相關活動記錄/國內外遊學、志工體驗記錄等)。 3.條列個人簡歷(1頁為限)。 4.研究計畫。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以上審查資料需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繳交方式詳參簡章第4頁。 |
| 成績 計算 | 一、作品集30% 二、口試70% 三、口試原始成績未達65分者,不予錄取 四、同分參酌序:1.口試 2.作品集 |
| 報考 人數 | |
| 招生 名額 | 一般生 : 5 一般在職生 : 甄試生 : |
| 錄取人數說明 | |
| 選考國英描述 | |
| 報考資格限制 | 甲組:主修室內設計系及空間設計相關領域科系組畢業者(以招生系所認定為準)。 乙組:甲組以外其他科系組。 |
| 學費 | |
| 簡章說明網址 | |
| 系所簡介網址 | http://cyid.cycu.edu.tw |
| 其他 | 1.任一組須待該組備取生遞補用盡,方得流用至另一組。 2.甄試名額流用完畢後仍有缺額,得於本次考試入學補足。流用原則如下: (1)甄試甲組之缺額優先流用至考試甲組遞補,惟流用前應先將甄試時已流用至乙組的名額補回給甲組後,始依考試流用原則遞補。 (2)甄試乙組之缺額優先流用至考試乙組遞補,惟流用前應先將甄試時已流用至甲組的名額補回給乙組後,始依考試流用原則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