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
| 考試 科目 | 一、書面審查60% 二、口試40% |
| 口試 標準 (資格) | 除初審特優逕行錄取者外,依初審成績順序至多通知甄試名額5倍之考生參加複 試 |
| 書面資料描述 |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上傳: 1、初審基本資料表(請依本系附件格式存成pdf檔上傳) 2、大學歷年成績單(同等學力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代替) 3、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 4、讀書計畫 5、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
| 成績 計算 | ◎ 初審成績特優者:依初審成績逕行錄取。 ◎ 其他考生總成績:初審成績*60%+複試成績*40%。 (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 初審成績特優者,逕行錄取,名額上限為甄試名額二分之一(含)。 ◎ 參加面試考生: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複試成績】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 報考 人數 | |
| 招生 名額 | 一般生 : 一般在職生 : 甄試生 : 11 |
| 錄取人數說明 | |
| 選考國英描述 | |
| 報考資格限制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 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 學費 | |
| 簡章說明網址 | |
| 系所簡介網址 | http://www.ee.nsysu.edu.tw/ |
| 其他 | 一、申請甄試者,報名時必須註明甄試組別,選定組別後,不得換組。 二、初審結果將公告在本系網頁最新消息,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