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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年考選部公告外交特考預計新增高階英文組(英文組二),應試科目除了國文和綜合法政知識外,都採英文命題及作答;此外四等外交行政人員類科,也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應考資格。
➜外交特考考試最新消息:外交特考考試消息
➜外交特考應考資格、考試科目:外交特考考試資訊
外交領事人員 | 新增考試類組:英文組(二) | 應考資格 | 同英文組一(原英文組) |
應試科目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財務審計類科及績效審計類科合併為審計類科,其應試專業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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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行政人員 | 應考資格新增英文檢定 | 應考資格 | 應考人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五級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力測驗等8款之一英語檢定測驗,且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A2以上者,始得應考本考試。 |
組別 | ||||
---|---|---|---|---|
(英文組二) |
說 160 讀 385 寫 150 |
|||
讀 115 說 90 寫 70 |
(英文組二) |
口試 S-2+ |
||
口試 S-1+ |
考選部長許舒翔補充說明,增設英文組二並不影響英文組一(原英文組)的名額及應考人權益。由於兩組應考資格相同,應考人可依自身英文能力選擇報考組別,此外英文組二的應試科目當中,國文及基礎法政知識仍須以中文應試,其餘科目如外交實務英文寫作、國際法、國際經濟及國際傳播等專業科目則以英語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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