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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考試共同科目

考試名稱 等別 共同科目
高考三級 三等 112/01起改為:
  1. ⊚ 國文(作文占80%,測驗占20%)
  2. ※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各占20%、英文占60%)
普通考試 四等 112/01起改為:
  1. ⊚ 國文(作文80%、測驗20%)
  2. ※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初等考試 五等 112/01起改為:
  1. ※ 國文
  2. ※ 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說明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測驗式試題;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高普考各類科專業科目

高考 - 技術類 刪減前考試科目 113年起實施考試科目
自然保育
  1. 普通生物學(包括分類學)
  2. 生態學
  3. 保育生物學
  4. 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
  5. 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6. 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1. 生態學
  2. 生物學
  3. 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4. 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普考 - 技術類 刪減前考試科目 113年起實施考試科目
自然保育
  1. 生態學概要
  2. 保育生物學概要
  3. 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概要
  4. 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概要
  1. 生態學概要
  2. 生物學概要
  3. 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概要

►高普考分發地區

  1. 考取後擇優錄取,填選志願,屬全國性分發,從中央到基層都有。
  2. 及格人員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於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自然保育-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四等
類別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內容
技術 自然保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各縣市政府農業局、國家公園管理處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自然保育之知能,對自然資源與環境之調查、研究與保育、復育技術改進、自然資源資料庫之建立、各類保護之規劃與管理及自然保育教育之示範推廣與服務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考試
年份
報考
人數
到考
人數
需用
人數
錄取
人數
錄取
1131028571112.9%
1129273256.8%
1119064369.37%
11010774111.35%
1091239481313.83%
10843291310.34%
1074538137.89%
1047455223.63%
103100763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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