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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考試共同科目

考試名稱 等別 共同科目
高考三級 三等 112/01起改為:
  1. ⊚ 國文(作文占80%,測驗占20%)
  2. ※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各占20%、英文占60%)
普通考試 四等 112/01起改為:
  1. ⊚ 國文(作文80%、測驗20%)
  2. ※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初等考試 五等 112/01起改為:
  1. ※ 國文
  2. ※ 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說明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測驗式試題;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地方特考各類科專業科目

地方特考(三等)-技術類 刪減前考試科目 刪減後考試科目
土木工程
  1. 靜力學與材料力學
  2. 平面測量與施工測量
  3. 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4. 結構學
  5. 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
  6. 營建管理與土木施工學(包括工程材料)
  1. 材料力學
  2. 土壤力學
  3. 測量學
  4. 結構學
  5. 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6. 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地方特考(四等)-技術類 刪減前考試科目 刪減後考試科目
土木工程
  1. 靜力學概要與材料力學概要
  2. 測量學概要
  3. 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4. 營建管理概要與土木施工學概要(包括工程材料)
  1. 材料力學概要
  2. 測量學概要
  3. 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4. 土木施工學概要

►土木工程-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地方特考
等級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內容
三等、四等 土木工程 經濟部水利署、各縣市政府、各鄉鎮區公所。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大地工程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 土木工程:含工程之計畫規劃、測繪、設計、檢查、裝具器材管理、施工圖說、施工規範與施工說明書編訂、工程器材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與審核、建築物與結構物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檢驗、管理、擴建、修改、重建與修繕、工程材料之應力與應變之分析及工程材料之物理性與化學性質等。

  2. 交通工程:含航空站、海港、鐵路、公路、橋樑、路線、站場、軌道、隧道、地下道、站房與交通號誌等工程之勘查、測繪、設計、檢查、養護及裝具管理等。

  3. 大地工程:含深開挖、邊坡穩定、山坡地開挖、隧道潛盾、地盤改良與地質鑑探之施工設計等。

►地方特考-分發地區

分發地區 分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縣、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區。
限制轉調 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說明 本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應考人須自行擇定一錄取分發區,並於該錄取分發區所屬考區應試,不得自行決定考區。

 

地方特考錄取分發區及考試地點
所屬考區 錄取分發區
台北市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宜蘭
桃園市 桃園
新竹市 新竹、苗栗
台中市 台中、彰化、南投
嘉義 雲林、嘉義
台南 台南
高雄 高雄、屏東
花蓮、臺東 花蓮、臺東
澎湖 澎湖
金門 金門
馬祖 馬祖、連江縣
考試
年份
報考
人數
到考
人數
需用
人數
錄取
人數
錄取
1144812343009038.5%
1142271291487255.8%
1132871471436413.5%
11355027827112846%
11268435229517549.7%
1123932331656929.6%
1114782761723412.3%
11191946533917738%
11086255522416830.2%
1104322671076825.4%
109665380999324.47%
109112957724319133.10%
1086994371399521.74%
1081,09061723819832.09%
1077264291138018.65%
1071,08169027019027.54%
1061,09270226114921.23%
1067674821139219.09%
10583053414410319.29%
1051,1196412349414.66%
1048755241238616.41%
1041,08463824617026.65%
1031,22974922916121.50%
1031,07669213493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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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說明

考試名稱 應試專業科目
高考土木工程結構學材料力學土壤力學測量學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結構工程結構學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鋼結構設計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結構動力分析與耐震設計
水利工程水資源工程學流體力學土壤力學渠道水力學水文學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技師結構工程技師結構學結構動力分析與耐震設計土壤力學土壤力學與基礎設計鋼結構設計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預力混泥土設計材料力學
土木工程技師結構設計結構分析大地工程學工程測量施工法營建管理
水利工程技師水資源工程與規劃流體力學大地工程學渠道水力學水文學水利工程
普考土木工程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材料力學概要土木施工學概要測量學概要
水利工程水資源工程概要流體力學概要土壤力學概要水文學概要
鐵路特考土木工程(佐級)土木監工大意測量學大意
土木工程(員級)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工程力學概要土力施工學概要測量學概要
司法特考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結構分析政府採購法施工法刑法與行事訴訟法結構設計營建法規
地方特考土木工程(三等)結構學材料力學土壤力學測量學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水利工程(三等)水資源工程學流體力學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渠道水力學水文學營建管理與土木施工學
土木工程(四等)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概要材料力學概要土木施工學概要測量學概要
水利工程(四等)水資源工程概要流體力學概要土壤力學概要水文學概要
調查局營繕工程組(三等)結構分析政府採購法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營建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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