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考試-非法律系考法官的最佳跳板!(律師不適用)
書記官考試-非法律系考司法官的最佳跳板!(律師不適用)
司法特考中最多人報考的熱門類組就是「四等書記官」。因為四等司法特考報考資格非法律科系也能報考,最重要的是,只要四等法院書記官合格任職滿3年,即可取得「司法官」報考資格。若留任取得三等法院書記官的薪資則上看60k,最高可以升至七職等的科長或是書記官長等職務,根本『進可攻、退可守』!;而『服務滿4年則可取得報考「律師」考試的資格』施行期限只至民國108年1月25日,現已不再適用。詳情請參照:考選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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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書記官應考資格&薪資:
等別 | 應考資格 | 薪資 |
---|---|---|
三等 書記官 |
1.年滿18歲以上,無應考年齡上限。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3.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約60k |
四等 書記官 |
1.年滿18歲以上,無應考年齡上限。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3.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約45-52k |
※實際薪資以錄取後分發機關為準。
法院書記官考試科目:
等別 | 普通科目 |
---|---|
三等、四等書記官 | ⊚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法學知識與英文 (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等別 | 專業科目 |
三等 書記官 |
民法 刑法 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強制執行法 |
四等 書記官 |
⊚民法概要 ⊚刑法概要 行政法概要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1.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測驗式試題 2.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3.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
不得不報考「法院書記官」的三大理由!
- 法院書記官考試的每年錄取名額皆突破百位,在近5年來書記官考試在法院的錄取人數占總錄取名額更是高達三分之二。
- 書記官考試合格後滿三年者,即可報考司法官,因此若您不是法律系畢業,考取書記官將是您躍進司法官的最佳跳板。
- 優渥的薪資、良好的社會地位、享公務人員福利、穩定的工作內容及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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