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試本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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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格檢查 |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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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
專業科目:應試科目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 2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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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 1. 國文(作文60%、公文20% 與測驗20%),國文之「作文」、「公文」採申論式試題,「測驗」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 2 小時。 ※ 2.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30%、法學緒論 ★30%、英文40%),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 1 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