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資格 | 18-55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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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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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3.刑法 4.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5.心理學(包括心理測驗) 6.諮商與輔導 7.犯罪學 8.社會工作概論或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選試科目) |
備註 |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薪水待遇 | 約55,000 - 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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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單位 | 地方法院、司法院、法務部等相關單位。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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