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試 |
※ 綜合法學(一)占300分: 憲法40分、行政法70分、刑法70分、刑事訴訟法50分 國際公法20分、國際私法20分、法律倫理30分 ※ 綜合法學(二)占300分: 民法100分、民事訴訟法60分、公司法30分、保險法20分 票據法20分、法學英文30分、強制執行法20分、證券交易法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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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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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試 |
口試採集體口試 口試成績占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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