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廉政

應考資格 高考: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普考: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高考
◎ 3.行政學
◎ 4.行政法
5.社會學
6.刑法
7.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8.刑事訴訟法
普考
※ 3.行政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刑事訴訟法概要
6.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備註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分發單位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工作性質 辦理政風業務、政令宣導及肅查貪瀆各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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