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資格 |
高考: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普考: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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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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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高考◎ 3.行政學◎ 4.行政法 5.社會學 6.刑法 7.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8.刑事訴訟法 |
普考※ 3.行政法概要4.刑法概要 5.刑事訴訟法概要 6.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
備註 |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分發單位 |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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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辦理政風業務、政令宣導及肅查貪瀆各項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