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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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格檢查標準 |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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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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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 3.行政法概要 ※ 4.刑法概要 5.刑事訴訟法概要 6.法院組織法 |
薪水待遇 | 約32,000元 |
備註 |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薪水待遇 | 約48,000-52,000元。 |
分發單位 | 全國各法院或檢察署。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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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特色 | 法警工作內容多在法院與檢察署值勤,或其他長官交辦事項,相較於一般警的外勤工作要來安全的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