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試聽申請

►2024/113國考|調查局特考/調查人員考試/鑑識人員考試

成績計算.測驗方式

等別 成績計算
三等
  1. 三等考試以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2. 第一試筆試成績之計算,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賸餘百分比計算之。
四等
  1. 四等考試以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2. 第一試筆試成績之計算,四等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五等
  1. 五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2. 第一試筆試成績之計算,五等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說明 第一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筆試成績未滿五十分或第二試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六十分者,均不予錄取。

 

考試科目.共同科目

等別 共同科目
三等 112/01起改為:
  1. ⊚ 國文(作文80%、測驗20%)
  2. ※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兩岸關係20%、英文40%)
四等 112/01起改為:
  1. ⊚ 國文(作文80%、測驗20%)
  2. ※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兩岸關係20%、英文40%)
五等 112/01起改為:
  1. ※ 國文
  2. ※ 公民70%與英文30%
說明
  1.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測驗式試題
  2.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各類科專業科目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測驗式試題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類別 考試科目
調查工作組
  1. 社會學
  2. 政治學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 外國文(⊚英文、日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法文、俄文、韓文、土耳其文)
法律實務組
  1. 刑法
  2. 刑事訴訟法
  3. 行政法
  4. 商事法
財經實務組
  1. 經濟學
  2. 財務管理
  3. 中級會計學
  4. 證卷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化學鑑識組
  1. 生物化學
  2. 有機化學
  3. 分析化學
  4. 儀器分析
醫學鑑識組
  1. 生物化學
  2. 有機化學
  3. 分子生物學
  4. 遺傳學
電子科學組
  1. 電子學與電路學
  2. 計算機概論
  3. 工程數學
  4. 通信與系統
資訊科學組
  1. 系統分析與設計
  2. 資料庫應用
  3. 電腦網路
  4. 資訊安全實務
營繕工程組
  1. 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
  2. 營建法規
  3. 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
  4. 政府採購法

►30歲前限定!年薪百萬的公職|調查局|調查工作組、醫學鑑識組、受訓內容:請點我

►調查局|薪資福利|薪水、休假天數、補助津貼:請點我


歡迎您與我們聯繫

請填寫下列表單,我們將提供您最快速,最完整的資訊與服務。*字號為必填
真實姓名*
行動電話*
電子郵件*
可連絡時間*
備註描述*
我同意購課網使用此表單資料通知優惠訊息
請勾選已詳細閱讀及了解本站之 本人已瞭解及閱讀會員權利說明個資法相關規範。